查閱上市公司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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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須按時披露其業績,讓投資者從中了解公司的營運及財務情況。

業績公布

本港上市公司需要公布中期和全年業績。中期業績的初步公告須於上半年結束後兩個月內公布,而全年業績的初步公告須於全年結束後三個月內公布。由於本港上市公司的會計年度通常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每年三月及八月,是不少上市公司公布全年和中期業績的時間,市場一般稱為業績期。

上市公司需要於上半年結束後三個月內刊發中期報告,於全年結束後四個月內刊發年報。

初步業績公布會提供損益表和資產負債表等財務報表,以及管理層就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的評論,讓投資者了解公司最新的營運及財務情況,並會說明會否派發股息及有關金額。至於中期報告及年報會提供更多有關公司的資料。

在閱讀公司的年報時,投資者除了要留意公司的財務資料,還要查閱附載的核數師報告及ESG報告。

警報訊號

  • 銀行利息開支龐大
  • 呆壞帳高企
  • 面對重大法律訴訟
  • 把大量資產抵押
  • 涉及專利權糾紛
  • 業務不合理地依賴關連人士
  • 購貨債務周轉率偏高
  • 關連公司到期應繳欠款上升
  • 經常配股以作為公司大部分資金的來源
  • 股權出現重大變化
  • 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的折舊期過長
  • 過分依賴單一客戶或供應商
  • 多宗公司資產買賣均涉及關連人士


202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