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平安紙不求人

遺囑及遺產
退休不惑

發布者: 錢嫲嫲07/06/2024

來到黃昏之年,我們除了需要計劃晚年生活之外,也可能需要計劃遺產和身後事。在香港,平安紙(即遺囑)不一定要由律師訂立,我們可以自行撰寫平安紙,將遺產和身後事的意願寫下來,給後人知道。

平安紙可說是逝者最後的意願,基本內容包含財物,例如存款、投資和其他個人財物如首飾等資料,以及受益人資料,包括姓名及身份證明文件號碼,以及他們可獲分配的財物。

作為一份法律文件,我們在訂立平安紙時,需要依照其規定,包括須用文字寫下來,並有訂立人的簽名(或由其他人在訂立人面前並依其指示簽名)及簽署日期;訂立人需要在兩個或以上同時在場的見證人面前簽名,而每位見證人亦須在訂立人面前,在平安紙上簽名。見證人不可以是遺產受益人或其配偶。

我們需要安排遺囑執行人,負責辦理遺產手續,並按照平安紙的指示分配遺產。我們應找可靠和有能力的人擔任遺囑執行人,除了找親友,也可以考慮聘用專業人士如律師或會計師。我們也可以安排受益人擔當此任。在指定某人為遺囑執行人前,建議先得到對方的同意。

寫好平安紙後,我們需要妥善存放,記得告知遺囑執行人存放地點,以免自己百年歸老後,平安紙會從此失落。為免影響平安紙的有效性,平安紙必須完整無缺,不可有釘孔或被摺痕跡。

平安紙雖然可以自行撰寫,但事先徵詢律師的意見,會是一個穩妥的做法。如沒有立平安紙,遺產會按照《無遺囑者遺產條例》分配,未必符合自己的意願。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