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提醒过大家,无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带有很高的潜在风险 (了解更多),投资者若有意买卖虚拟资产,应使用持有证监会牌照的交易平台,以保障自己权益。此外,投资者也要留意部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可能于未来数月退出香港市场。
现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须于限期前申请牌照
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于2023年6月1日生效,制度设有一年过渡期,在发牌制度生效前已于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 (下称「现有交易平台」),可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在香港继续其业务。若平台希望继续在香港营运,便须于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向证监会申请牌照。目前,有两家交易平台取得证监会牌照,可向零售投资者提供比特币和以太币交易服务。另外有数家交易平台已提交牌照申请。
部分交易平台可能会退出香港市场
若现有交易平台于限期前不申请牌照,便须于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有序地结束香港业务。届时,有关交易平台将不可以向香港投资者提供虚拟资产交易服务。投资者应留意交易平台的公布或联络相关平台,了解其结束香港业务的安排及时间表。另外,若现有交易平台的牌照申请失败,有关平台亦须于3个月内结束香港业务。
投资者可参阅证监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了解:
- 哪些平台已获发牌;
- 哪些平台已提交牌照申请;
- 哪些平台的牌照申请已被退回、拒绝或撤回;
- 哪些平台须根据法例须在指定限期内结束香港业务。
使用持牌交易平台保障权益
虽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牌制度的过渡安排容许现有交易平台在香港营运至2024年5月31日,但这些平台(包括已提交牌照申请的平台)仍属无牌交易平台,并可能带有很高的风险。就算平台正向证监会申请牌照,也不一定成功获批,有关申请可能被退回、拒绝或撤回。如有关交易平台的申请被退回、拒绝或撤回,该平台须于3个月内有序地结束其香港业务。所以,投资者若有意买卖虚拟资产,应使用持有证监会牌照的交易平台,以保障自己权益。若投资者已于无牌交易平台上交易,投资者应作准备,例如,结束其在无牌交易平台的账户,或转移至获证监会发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买卖虚拟资产。
以上过渡期安排只适用于2023年6月1日前已于香港营运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若交易平台之前并没有在香港营运,就必须要取得证监会牌照后,方可在香港开展业务。正所谓「重要事情讲3次」,无牌交易平台带有很高的潜在风险,所以无论做甚么投资,投资者都应使用持有证监会牌照的平台或公司,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