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互联互通

认识沪港通及内地股票市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正筹备推出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简称沪港通),实现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买卖对方交易所上市规定范围内的股票。沪港通将提供新的跨境投资渠道,可促进并加强香港与内地资本市场的联系。

现时香港及海外的个人投资者只可透过某些投资产品,例如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基金、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基金RQFII A股交易所买卖基金 (ETF)间接参予内地证券市场。日后沪港通推出后,沪港通将会与现有的投资产品并行,让香港及海外的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直接买卖上海上市的合资格A股,同时让内地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直接买卖香港上市的合资格股票。

  • 沪港通特点
    • 投资额度

      通过沪港通达成的交易初期将受制于一个跨境投资总额度(即总额度)以及一个每日额度。北向交易的沪股通(即本港及海外投资者买卖A股)及南向交易的港股通(即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分别受制于不同的总额度及每日额度。下表为投资额度详情:

        沪股通 港股通
      总额度(人民币) 3000亿元 2500亿元
      每日额度(人民币) 130亿元 105亿元

      投资者要注意,总额度和每日额度均按买盘净额计算。以下为各个余额的计算方法:
      总额度余额=总额度-买盘成交总额+卖盘成交总额
      每日额度余额=每日额度-买盘订单+卖盘成交金额+微调*
      *每日额度余额于下述情况下将会增加:

      • 买盘订单被取消,或
      • 买盘订单被对方交易所拒绝,或
      • 买盘订单以较佳价格执行
    • 合资格股票

      在初期阶段,沪港通只适用于以下范围内的上市股票。

        沪股通 港股通
      指数成份股 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 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
      A+H股 同时在联交所上市及买卖的沪股 同时在上交所上市及买卖的H股
      不包括 所有以人民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沪股,及所有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沪股 所有以港币以外货币报价的港股、在上交所以外的内地交易所上市及买卖A股的相应H股,及所有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沪股的相应H股

      你可参阅联交所提供的合资格沪股通股票名单合资格港股通股票名单 (截至2014年4月10日)

      沪股通股票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被暂停买入(但允许卖出):

      • 该等沪股不再属于有关指数成份股;及/ 或
      • 该等沪股被实施风险警示;及/ 或
      • 该等沪股相应的H股不再在联交所挂牌买卖

      港股通股票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被暂停买入(但允许卖出):

      • 其不再属于有关指数成份股;及/ 或
      • 该等港股相应的A股不再在上交所挂牌买卖;及/ 或
      • 其相应的A股随后在上交所以外的中国内地交易所上市
    • 交易日差异

      投资者应注意因香港和内地的公众假期日子不同,故两地交易日或有所不同。即使当日内地股市开市,投资者亦不一定能透过沪股通投资A股。例如香港于每年的复活节、圣诞节等都会休市,但内地则是交易日;农历新年及十一黄金周期间,内地一般通过调休连续放假7天。两地市场开放交易的时间,亦可能因为其他原因,例如恶劣天气情况安排,而出现差异。沪港通推出初期,投资者只可于两地市场均开放,及两地市场的银行于相应的交收日均开放服务的交易日进行沪港通交易。

    • 股票存管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透过沪港通买卖的A股,均以无纸化形式发行,即是投资者将不会持有实物A股股票,而是透过其经纪或托管人持有A股,投资者的拥有权将显示在经纪或托管人的纪录中,例如客户账单。这与投资港股的股东可以选择用自己的名义持有实物股票,或以中央结算系统代名人的名义持有股票有所不同。

  • A股与港股市场运作比较

    内地A股市场的业务规则与市场习惯和香港不同,在通过沪港通投资A股之前,你应先清楚了解投资内地A股与港股的不同,例如在股票代码、企业通告发布、交易费用等方面的差异。以下为部份例子:

      内地A股市场运作 港股市场运作
    股票代码 6位数字 5位数字
    交易时间* 09.30-11.30
    13.00-15.00
    09.30-12.00
    13.00-16.00
    交易单位 每手100股 上市公司决定每手股数
    最低上落价位 0.01元人民币 按股价而定
    价格限制 上下行10%,被纳入风险警示板的沪股为上行5% 不设限制
    买卖盘上限 100万股 不设限制
    即日买卖(俗称即日鲜) 不设即日买卖,仅可于T+1日或之后卖出 可以即日买卖
    碎股 只能卖出 可买卖,碎股交易价格或较市价差
    交易费用** 经手费、证管费、过户费、交易印花税 交易费、交易征费、印花税
    结算及交收周期 股票于T日交收,款项于T+1日交收 股票及款项于T+2日交收
    企业通告发布 上交所网站及四份官方指定报章(包括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企业通告语言 简体中文 繁体中文、英文

    *不含开市前时段
    **具体税费安排请参考联交所沪港通网页及上交所沪港通网页刊载的有关信息

  • 履行责任 注意事项

    在参与沪港通投资A 股时,你亦应留意以下事项:

    • 交易及交收货币:沪股通投资以人民币进行交易和交收。港股通投资则以港币交易、人民币交收。香港经纪商可以为沪股通投资者提供换汇服务。
    • 沽空(内地称融券):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透过沪股通投资A 股时,不可进行无备兑卖空活动。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透过沪股通出售A股时,不能参与内地的融券计划。
    • 前端监控:根据内地规定,投资者在出售股票前,户口须有足够的股份,否则上交所将拒绝有关卖盘。联交所会就其参与者A股的卖盘进行交易前检查,确保并无超售的情况。
    • 新股认购: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只能透过沪港通参与上海A股的二级市场买卖,不能参与上海A股市场的首次公开招股活动。同样地,内地投资者也不能透过沪港通认购香港上市的新股。
    • 交易费用:经沪港通进行北向交易的投资者除了需要缴交买卖A股的交易费用及印花税外,还需留意新的组合费、红利税及针对股票转让收益的税负,有关方面正待确定。
    • 股东会议:香港及海外投资者是通过其经纪或托管人持有沪股通股票,并由香港结算提供派发股东会议通知、整合及递交投票指示等代理人服务。根据内地现行惯例,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作为沪股通股票的实益拥有人,并不能委任代表代其亲身出席股东大会,此做法有别于香港持有香港股票的做法。
    • 披露责任:根据现行内地法律,当任何一名投资者持有上交所上市公司的股权达5%时,须于三个工作日内披露其权益,该投资者亦不得于该三日内买卖该公司股份。该投资者亦需就其持股量的变化按内地法律进行披露并遵守相关的买卖限制。
      而香港针对涉及上市法团的权益披露亦订有详尽的要求,基本披露要求包括投资者持股5%或以上需于三个工作天内披露权益。
      香港证监会网站载有这些规定的概要,以便为投资者提供指引。
    • 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中国证监会规定,香港及海外投资者透过沪股通持有内地A股,会受以下持股比例限制:

        • 单一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及
        • 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对单一上市的A股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香港及海外投资者依法对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其战略投资的持股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如单一投资者持有的A股上市公司股票超过上述限定比例,该投资者可能会被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超过限制的部份按照「后买先卖」的原则予以平仓。两地交易所将在持股比例总和接近上限时发出警示或限制有关A股的买盘。

  • 主要风险
      • 不受投资者赔偿基金保障

    投资者须注意,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并不涵盖沪港通下的任何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

    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主要保障任何因持牌中介人或认可财务机构因为违责事项,例如无偿债能力、破产或清盘、违反信托、亏空、欺诈或不当行为,而导致任何国籍的投资者因涉及香港交易所上市或买卖的产品而蒙受的金钱损失。就港股通南向交易而言,由于中国内地的证券商并非香港证监会的持牌人或注册机构,亦不受到证监会的规管,因此投资者赔偿基金将不涵盖港股通南向交易。

    就沪股通北向交易而言,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投资者赔偿基金仅涵盖在认可股票市场(联交所)及认可期货市场(期交所)上买卖的产品。由于沪港通北向交易违责事项并不涉及联交所和期交所上市或买卖的产品,因此一如买卖海外证券的投资者,投资者赔偿基金亦不涵盖沪股通北向交易。

    有关香港的投资者赔偿基金的进一步资料,可参阅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网站。至于有关香港的证监会持牌人或注册机构的资料,则可到证监会网站的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纪录册查询。

    另一方面,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用途为“证券公司被撤销、关闭和破产或被证监会实施行政接管、托管经营等强制性监管措施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债权人予以「偿付」或「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用途」。对于参与北向交易的香港投资者而言,由于他们是通过香港本地券商进行北向交易,该券商并非内地证券公司,因此中国内地投资者保护基金亦不涵盖沪股通北向交易。

      • 额度用尽

    当北向交易和南向交易分别的总额度余额少于每日额度时,相应买盘会于下一个交易日暂停(但仍可接受卖盘订单),直至总额度余额重上每日额度水平。而每日额度用完时,亦会即时暂停相应买盘交易订单(已获接受的买盘订单不会因每日额度用尽而受到影响,此外仍可继续接受卖盘订单) ,当日不会再次接受买盘订单,但会视乎总额度余额状况于下一个交易日恢复买盘交易。

      • 交易日差异

    如前所述,由于沪港通只有在两地市场均为交易日、而且两地市场的银行在相应的款项交收日均开放时才会开放,所以有可能出现内地市场为正常交易日、而香港投资者却不能买卖A股的情况。投资者应该注意沪港通的开放日期,并因应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在沪港通不交易的期间承担A股价格波动的风险。

      • 前端监控对沽出的限制

    对于那些一般将A股存放于券商以外的投资者而言,如果需要沽出所持有的某些A股股票,必须在不晚于沽出当天(T日)开市前成功把该A股股票转至券商帐户中。如果投资者错过了此期限,他/她将不能于T日沽出该A股。

      • 合资格股票的调出

    当一些原本为沪港通合资格股票由于前述原因被调出沪港通范围时,该股票只能被卖出而不能被买入。这对投资者的投资组合或策略可能会有影响。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两地交易所提供及不时更新的合资格股票名单。

      • 货币风险

    香港及海外的投资者若以人民币以外的本地货币投资人民币资产,由于要将本地货币转换为人民币,便需承受汇率风险。在汇兑过程中,将会牵涉转换货币的成本。即使该人民币资产的价格不变,于转换货币的过程中,如果人民币贬值,亦会有所损失。

    以上只概述涵盖「沪港通」涉及的部分风险。

从证监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联合公告发布日(即2014年4月10日)起至沪港通正式启动,需要六个月准备时间。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开展沪港通的各项营运和其他工作。沪港通将在完成相关的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正式启动。

本文所载资料及材料乃按「现况」及「现有」的基础提供,可能会随着沪港通的实施或有关法规、法例、协议以及其他文件的制订或编备而有所修订或变更。

投资者教育中心将会举行一连串关于沪港通的活动,并会和港交所合办一个免费讲座,向大众讲解沪港通相关资讯。欲知报名详情,请继续留意本网站。 

沪港通讲座

日期:2014年9月22日
地点:中环交易广场1、2座1楼交易所会议厅

本中心将设沪港通专题网站进一步提供有关运作及风险的资讯,让投资者对沪港通增进了解。请密切留意本中心网站。

沪港通的运作细则,请参阅港交所网站的沪港通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