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露權益

資料披露
上市公司

你可能已經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或正在考慮投資於上市公司的股份。作為投資者,你有權取得最新的資料,以便知道哪些人擁有或有權獲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權。

《證券及期貨條例》下有甚麼主要披露規定?

權益披露規定載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證監會網站載有這些規定的概要,以便為投資者提供指引。下文將解釋披露權益機制較為重要的改變。

披露權益的具報期限由5日縮減至3個營業日。適用於大股東的披露界線則由10%降至5%,而當他們的股權出現進一步改變以致跨越某個整數百分比時(例如6%或7%),亦須作出披露。

例子1: 當某大股東的持股量由5.9%增至6.2%,由於他的股權跨越了6%這個整數百分比,所以必須作出披露。但是,若他的股權由6.1%增至6.9%,因沒有跨越任何整數百分比,所以毋須作出披露。

大股東必須分別披露所持有的長倉及短倉,不可對銷。他們一旦持有1%或以上的短倉,便要作出披露。與持有長倉的情況一樣,若其後他們的短倉有所改變,導致跨越某個超過1%的整數百分比,或有關大股東不再持有至少1%的短倉,才需要作出披露。

例子2: 某大股東持有1.2%的短倉,因為超過1%,所以必須作出披露。若所持短倉由1.2%增至1.9%,則毋須作出披露。但當所持短倉增至2.1%,由於跨越了2%這個整數百分比,所以便要作出披露。此外,將短倉平掉亦須予披露。

上市公司的董事和最高行政人員必須披露他們在該公司及其任何聯繫公司所持有的股份權益或短倉,以及債券權益。上市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的披露不設界線,他們須就所有有關交易作出披露。

此外,新規定還要求披露所有類別的衍生工具所附帶的股份權益,以及披露股份權益在性質上的改變 (例如行使期權) 。在計算某人所持權益的百分率時,上述權益亦須計算在內。上述所有規定可讓你對大股東及董事的交易有更全面的瞭解。

申報程序是怎樣的?

首先,填妥6份披露權益表格中適用的一份,然後呈交予香港聯合交易所 (聯交所) 及有關的上市公司。這些表格均附有註釋,說明應該怎樣選擇適當的表格。表格可在證監會網站或香港交易所網站下載。

我可以在哪裡取得權益披露資料?

你可以在香港交易所的「披露易」網站 (www.hkexnews.hk) 「披露權益」一欄內找到上述人士向聯交所披露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