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牌之后

股票
停牌
风险


也许除牌比停牌可怕,因为它为公司的上市地位划上句号,股东们不用再等股份复牌。

在现行除牌制度下,上市公司停牌后,需要纠正那些影响它们上市地位的事情,例如公众持股量不足、没有足够的业务,又或者致使它们不再适合上市的事情。香港交易所可能会要求发行人在指定的限期前,纠正这些事情,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即时将上市公司除牌。

除牌机制为上市公司的停牌时间加上限期,不会无了期。一般而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连续停牌18和12个月后,就可能会被除牌。

了解更多关于停牌

股东有没有退路?

无仇报—这大概是上市公司被除牌后,其股东的心声。

公司除牌后,它的股票就不能够再在联交所买卖。现时,本港并没有为买卖除牌股票而设的场外交易市场。没有二手市场,小股东就难以为手上的股票找买家或定价,一言以敝之—很难脱手。

如公司被除牌,也许小股东要打定输数,可能会全输,除非出现以下的情况:

  • 有人例如控股股东愿意购回小股东的股票。先旨声明,除牌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大股东并没有责任购回小股东的股份,即使控股股东愿意这样做,但在缺乏公开的市场下,可以想像,小股东有机会被人压价。
  • 有些停牌公司因财务或经营出现困难,被人清盘。若果公司最终逃不过清盘的命运,资产就会被变卖,分配给债权人和股东。清盘公司很多时都是资不抵债,而变卖资产所得的款项会先还给债权人,有剩才会派发给股东,因此,股东最终可能只可以取回一小部分,甚至不能取回投资金额。
  • 倘上市公司违反市场规例,例如账目造假,证监会有机会引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3条,要求法庭颁令,要求上市公司「还原交易」,即俗称「回水」,向股东作出赔偿。然而,证监会引用第213条并不常见,而且法庭诉讼并非一时三刻的事情。

有人觉得除牌断绝了股东等待停牌公司补救问题,继而复牌的期盼。然而,等待都要有一个限期,与其要股东望穿秋水,无止境地等公司复牌,除牌其实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