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安排

基金互認
產品特點

內地互認基金在本港的銷售及分銷安排跟其他香港證監會認可基金無異,必須經由香港證監會持牌中介人進行。銷售及分銷內地互認基金必須符合香港有關基金分銷的法律法規。投資者應留意投資於內地互認基金可能涉及的費用或收費(包括銀行收費)。

銷售投資產品的中介人應以維護客戶最佳利益的態度行事。當向客戶作出建議或推介投資產品時,中介人應確保向客戶作出的建議或推介,在所有情況下都是合理的。

所有內地互認基金的廣告材料須符合香港的相關法律法規。此外,內地互認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必須在香港委任一家公司作為其代表,處理內地互認基金在香港的事務,例如接受認購及贖回申請、提供內地互認基金的組成文件讓香港公眾查閱等。

挑選適合自己的投資產品

儘管內地互認基金為香港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產品選擇,但你應根據自己的個人情況,包括投資目標、投資期、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適合自己的投資產品,並在作出投資決定前充分了解內地互認基金的特性及風險。

銷售文件及產品資料概要

在香港,香港證監會認可投資產品的發行商必須提供產品銷售文件,以協助投資者了解產品及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同樣地,內地互認基金發行商亦須向香港投資者提供雙語(繁體中文及英文)的銷售文件,包括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的最新招募說明書﹑向香港投資者提供的補充招募文件,以及羅列基金主要特色和風險的產品資料概要

基金管理公司應確保同時向內地及香港的投資者提供內地互認基金的銷售文件及其後的改動(如有)。銷售文件(包括產品資料概要)應於銷售時向投資者提供。該等文件亦列載於香港證監會投資產品列表網頁1

了解你的投資 若有不明白 應問清楚

請確保你的中介人在銷售過程中向你講解這些載有內地互認基金所有資料的重要文件,並詢問中介人為何他認為該內地互認基金適合你。如你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緊記向中介人問清楚。

參閱更多有關買賣基金中介人於銷售過程披露的資訊。

1香港證監會致力提供投資產品列表所載資料,當中所載銷售文件均由發行商提供並只供參考。香港證監會並無核實個別銷售文件內容。該等資料如有錯誤、遺漏或不正確,香港證監會概不負責。香港證監會保留權利,可略去或暫停登載發行商呈交的資料。請注意,由香港證監會收到文件直至投資產品列表登載有關資料之間,或會相隔一段時間。閣下可向有關發行商或分銷商索取銷售文件的最新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