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理財通」北向通投資者保障及投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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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及投訴
資料披露

 

北向通投資者透過其於內地投資專戶進行的交易受內地法例法規和監管制度的保障。

投資者應注意事項

在開設匯款/投資專戶前,投資者應了解下列事項:

  • 整個計劃的詳情(包括香港銀行及證券公司,以及內地伙伴銀行及證券公司分別的角色及責任、資金及匯款安排、資金閉環和原路往返要求及額度管理、投訴機制等);
  • 投資時所涉及的風險;及
  • 投資者違規情況的處理

在作出投資決定前,投資者應:

  • 確保了解內地投資產品市場的業務規則與流程,投資的性質和風險,以及有能力承擔潛在損失。
  • 留意內地投資產品並不保本,不要只著眼回報,而忽略風險。
  • 向銀行及/或證券公司提問及要求澄清任何疑問,確定完全了解投資產品的特點及風險。
  • 選擇切合個人狀況的合資格投資產品。

訊息披露

為加強對投資者的訊息披露,有關內地銀行/證券公司會:

  • 就其銷售的北向通投資產品進行盡職審查,按相關監管要求評估投資產品的風險級別。
  • 向對產品有興趣的投資者提供充分的產品資料,讓投資者可作出有根據投資決定。
  • 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承受能力評估,並做好投資者風險和投資產品風險匹配。按內地現行政策,銀行/證券公司需符合適當性管理要求,具體而言,銀行/證券公司只能向投資者出售風險級別匹配的投資產品;另外,在投資者主動要求的情況下,銀行/證券公司做出特別警示並經投資者確認後,可出售風險高於其承受能力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

一般而言,香港銀行/證券公司及内地伙伴銀行/證券公司不會主動向投資者就投資產品作出跨境招攬或建議。投資者可向內地伙伴銀行/證券公司查詢該銀行/證券公司提供的投資服務及個別投資產品,或要求該銀行/證券公司提供相關資料,以作出投資決定。但若投資者親身到內地銀行/證券公司進行投資,內地銀行/證券公司可向其作岀招攬或建議。

投訴

投資者可向相關內地銀行作出有關北向通投資產品和服務的投訴。香港銀行亦會協助轉介此類投訴至內地伙伴銀行跟進。同樣地,香港證券公司會將所收到有關北向通的投訴轉介給內地伙伴證券公司跟進。

有關北向通跨境匯款的投訴,投資者可向相關香港銀行及/或證券公司作出投訴。若投資者認爲香港銀行沒有恰當處理其個案,可以向金管局就該銀行作出投訴(https://www.hkma.gov.hk/chi/smart-consumers/complaints/complaints-about-banks/)。同樣地,若投資者認為香港證券公司沒有恰當處理其個案,可以向證監會作出投訴(https://www.sfc.hk/TC/Lodge-a-complaint/Against-intermediaries-and-market-activities)。

若涉及內地銀行,香港投資者可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以下監管機構作出投訴:

  • 賬戶開立、跨境匯款、額度管理等方面的投訴,可向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或深圳市分行提交;
  • 涉及理財產品方面的投訴,可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監管局或深圳監管局提交;
  • 涉及基金產品方面的投訴,可向中證監廣東監管局或深圳監管局提交。

就內地銀行作出投訴,請參閲:
http://guangzhou.pbc.gov.cn/guangzhou/129196/4332364/4332382/4332386/4350580/index.html

若涉及內地證券公司,香港投資者可以向中證監廣東監管局深圳監管局作出投訴。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