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和香港股市運作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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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投資者北向買賣滬深A股,需要依照內地股市的運作和規則,由於可能與香港股市有些分別,一定要先了解清楚。

  內地股市 港股
即日買賣 不可以。透過股市互聯互通買賣的滬股和深股,只能在下一個交易日(T+1日)或之後賣出。 可以
結算及交收周期 於交易當日(T日)交收股票,於下一個交易日(T+1日)交收款項。 於(T+2)交收股票和款項。
價格限制 所有北向買賣滬股/深股的價格須設定在價格限制範圍內,否則訂單會被上交所/深交所拒絕。

價格限制:

  • 上交所和深交所主板上市股票:前收市價±10%。
  • 上交所科創板和深交所創業板股票:前收市價±20%。
  • 納入風險警示的滬股/深股:前收市價±5%
沒有
持股方式 內地股票以無紙化方式發行,投資者不會收到以自己名義登記的實物A股。經股票互聯互通購買的A股,登記股東是香港中央結算有公司(香港結算)。 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以自己名義登記的實物股票,或以香港中央結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義登記的電子形式股票。詳情請參閱《股票持有》一文。
持股披露責任 持股達5%須在3個工作天內向內地證監會與相關交易所申報,並通知上市發行人,而此3天內不得買賣有關公司的股份。 股東持股達5%須在3個工作天內向聯交所申報,但可以繼續買賣該股票,而持股達5%的首次申報則需要在10個工作天內作出。
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單一香港及海外投資者持股上限為10%,而所有香港及海外投資者總和上限為30%。 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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